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302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规定,现物理学院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2024级。

二、奖学金项目

项目名称奖物标准(元/人)参评条件要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国家奖学金(7人)     8000成绩排名和综测排名均在前10%,同时获评当年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不含国际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12人)     5000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家庭经济困难(以本学年最新认定结果为准)
教育部台湾、港演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待下发) 特等:8000  一等:6000  二等:5000  三等:400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全校排名)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港澳台侨本科生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4000  二等:3000  三等:2000参评资格:一等前10%,二等前20%,三等前50%。其中单独编班培养的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学生名额单列
学校励志奖学金 一等:4000  二等:3000综合测评排名在前50%,综合测评排名前25%可以申请一等奖,排名25%-50%的可以申请二等奖,家庭经济困难(以本学年最新认定结果为准)
学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待下发)     200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50%(全校排名)或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港澳台学生,
专项奖学金1000/2000按参评人数的3%配置名额,每个名额配给的奖励金额为2000元,学院设置评选条件

三、参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3.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4.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5.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6.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

学生参评成绩的要求:

1.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所有科目必须第一次考试及格(含辅修,缓考除外)

2.计算成绩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必修课成绩

3.成绩完整且有效,不得以一个学期的成绩参评。

参评励志奖学金:学生须通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4-2025学年)

转专业学生:应在原专业申请参评评奖学年奖学金。

四、评奖基本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同一评选年度内,奖学金评选应符合以下原则: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除此之外,为鼓励更多优秀学子、增加大额奖学金的覆盖面,原则上国家奖学金与校级捐赠奖学金在同一评选年度内不可兼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未获评的学生仍可申请参评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五、参评时间与评选方式

类别奖项报名&评选方式报名截止时间
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9月29日中午至下午进行公开答辩,时间会迁就大家上课。

最晚9月25日申请报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按照综合测评次序进行评选

最晚9月25日申请报名

 

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根据综合测评次序进行评选

最晚9月18日提交综测材料
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根据综合测评次序进行评选

最晚9月25日申请报名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

根据奖项具体通知(后附)准备相对应奖项方面的针对性材料进行投递,含无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投递

最晚10月7日申请报名
校级捐赠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

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中提交电子版评奖材料。9月22日开展线下答辩。

提交后立即联系兼职辅导员潘思洁了解后续提交步骤

最晚9月21日提交报名申请
其他校级捐赠奖学金另行通知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处,由年级评议小组统一评议后公示。

 

附件:

附件1-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物理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通知

 

联系人:吴昊南(020-84110910)

中山大学物理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9日 

附件: